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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应该注意安全隐患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3-06-14

一是冷库管理无序。我国目前尚未明确哪个政府部门专门负责冷库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无证上岗操作。许多地区目前未执行冷库制冷工持证上岗制度规定。尤其是县、乡、镇及农村冷库生产操作人员几乎均未持证,上岗前既没有接受相关培训,更缺乏应急处理及安全运转的日常教育。冷库制冷系统一旦发生漏氨事故,一线操作工人基本茫然不知所措。


三是制冷系统带病运转。据统计,建于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冷库目前约占全国冷库容量的一半,其库龄大都达30年以上。而不少企业未能按时足额提留冷库大修基金,致使不少冷库年久失修,整个冷库制冷系统氨制冷剂跑、冒、漏的现象严重。


四是氨制冷剂防护设备缺乏。如个人防护服、有氧呼吸器、防护手套及防护鞋、眼冲洗器及全身喷淋器等,不能做到事故抢险的及时、到位。


五是不少冷藏企业削减了冷库氨压缩机操作运行人员,中上层管理人员中制冷专业技术人才稀缺,在冷库制冷系统自动控制技术应用不普遍的情况下,一旦出现异常,整个制冷系统就会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六是冷库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市场混乱,无证设计、无证安装、无证施工现象十分普遍。由于对冷库的隔热材料、制冷系统容器及管道的可靠性选用、结构性配置、科学性流程等形成大量隐蔽性故障,一些冷库制冷系统带有先天性的缺陷,安全无法保障。


目前冷库安全管理缺失状况如何逆转?邓富江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修订原国内贸易局颁布的《冷藏库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原商业部颁发的《冷库管理规范》等有关管理规章。


二是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增拨公共安全基金,资助并委托行业协会或有关企业承接有关冷库使用中涉及公共安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三是要求企业将冷库安全摆上工作日程,开展自检自查,对事故隐患采取补救措施。建立规范性管理和应急处理及报告制度。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准则,责任明确到人。企业内部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要有事故处置预案及相应装备。


四是加强对报废的有关制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材的回收监管工作。绝不允许废旧制冷设备及管材重新流回到冷库及冷库施工现场,确保冷库制冷系统材质的安全合格。


五是要求各地做好在用氨压力管道的登记,摸清家底,做到监督心中有数,对氨制冷设备和管道进行定期检验,并做出其安全性评估。


六是要求各企业和主管部门在工程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全过程中,严格各介入单位的资格审查,杜绝“长官工程”、“人情工程”,杜绝“边设计、边施工、边投产”以及“自我设计、自我安装、自我施工”,尤其注意聚氨酯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工程现场管理。


七是要求各地肉类协会组织冷库技术及安全管理的培训、冷库安全的互检。